【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5】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集团:
报来景陶文旅字〔2019〕49号《关于景德镇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景府办抄字〔2019〕36号等相关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9-360200-88-01-013080),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景德镇陶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位于市昌江区昌南大道90号南60米。
四、建设内容:主要对原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室内装修面积约3780平方米,室外平台约500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800平方米,室外景观工程面积1500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58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04.7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848.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7.96万元,基本预备费139.2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财政划拨。
六、项目周期:6个月。
请按国家要求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作用。
特此批复
有效期二年
2019年7月3日